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 (CCER—07—001—V01)
2025-01-03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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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件适用于新改建或在役公路隧道的照明系统,适用本文件的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项目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a) 采用初始光效不小于 150lm/W 且不小于《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》(GB 37478)中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 1 级能效等级光效规定值和《公路 LED 照明灯具 第 2 部分:公路隧道 LED 照明灯具》(JT/T 939.2)中 I 级初始光效等级规定值的高光效隧道照明 灯具;
b) 项目隧道照明系统安装有独立的、可连续监测和定期记录能耗数据的电能表等电能计量 装置;
c) 项目业主为隧道产权所有者(包括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法人单位)或其授权的相关法人主 体,并取得隧道的所有权或所有权者的授权。位于同一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内多个隧道可合并 申请,项目业主应取得全部隧道产权所有者的授权;
d) 项目监测数据应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;
e) 项目应符合法律、法规要求,符合行业发展政策,项目隧道照明系统质量应符合 JTG/T D70/2-01 及备案存档的项目隧道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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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生态环境部办公厅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